• 青岛市旅游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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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市民政局

    认证机构单位

青岛市旅游协会

是由青岛市旅游业界的有关社团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组成的全市联合性、跨行业社团组织,具有独立的社团法人资格。经有关部门批准,2011年8月9日,青岛市旅游协会召开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会议。2011年8月18日登记管理机关青岛市民政局正式颁发了青岛市旅游协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青岛市旅游局的业务指导和青岛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其英文名称为Qingdao Tourism Association(QTA)。

2011年8月9日正式成立


青岛市旅游协会于2011年8月9日正式成立,青岛市委常委、统战部长臧爱民,市委常委、副市长秦敏出席成立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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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任务

青岛市旅游协会遵照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代表和维护全行业的共同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开展活动,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在政府和会员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我国旅游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主要任务
  • ⒈ 宣传贯彻国家的旅游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 ⒉ 开展调研,政府制定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旅游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等提供意见和建议;
  • ⒊ 参与制定、修订旅游业的技术质量标准,组织推进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
  • ⒋ 组织业务培训、技术咨询、会展招商、对外交流,参与旅游项目论证、公信证明、价格协调等;
  • ⒌ 组织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联合推介旅游产品,开拓国内外客源市场;
  • ⒍ 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开展自律,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业整体利益;
  • ⒎ 制定并负责实施内部争议处理规则,协调行业间或者与其他组织的关系;
  • ⒏ 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诉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 ⒐ 开展统计工作,收集、分析旅游信息,为社会和会员提供服务;
  • ⒑ 编辑出版协会刊物,开展有利于旅游业健康发展的其他活动;
  • ⒒ 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委托的其他工作。